华翔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并确保公司的治理体系和运作符合规 定。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 瑞平女士、杨晓娜女士和吕凯波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杨瑞平女士、杨晓娜女士和吕凯波先生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