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山西华 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 (再融资)〔2024〕36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 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详见公司于本公告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 证券代码:603112 |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37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