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翔股份:关于华翔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华翔股份华翔股份(SH:603112)2024-09-10 17:43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2771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二○二四年六月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本所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 | --- | | 华翔股份/公司 |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