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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万林: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万林物流万林物流(SH:603117)2023-10-12 18:52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运 作,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 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