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名,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14] - 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6] 委员资格与提名 - 委员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和交易所谴责批评[6] - 由董事长等提名[4] 回避与审议 - 有利害关系委员需披露回避,特殊情况可表决[21,30] - 回避后不足规定人数,议案由董事会审议[31]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跟踪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23] - 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并质询[24,25] - 评估非独立董事和高管业绩指标与薪酬方案[2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7]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7]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