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马: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云中马云中马(SH:603130)2024-04-10 18:21

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董[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2]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 12个月内累计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不超总额30%[15] 资金存放与审批 -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作他用[5] - 募集资金使用按申请表、财务总监、总经理、财务部门程序审批[11] 用途变更与节余处理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多方同意及股东大会通过[11][12]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用于他处可免特定程序[16]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使用可免特定程序[17] 监督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公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保荐人或独董至少半年现场调查一次资金情况[24] - 保荐人年度出具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核查报告[25]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出具资金鉴证报告并披露[24] 报告内容要求 - 项目进度有差异应在报告中解释原因[24] - 当期用闲置资金投资应披露收益等信息[24] - 董事会应在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核查和会计师鉴证结论[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