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马: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云中马云中马(SH:603130)2024-04-10 18: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得任职[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任期内被解职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亲赴会议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4]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4] - 决议须全体过半数同意[25] - 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5]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原则上提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7]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公司相关责任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9] - 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