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_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1 ───────────────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67 号 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 外,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 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楷 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 构对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后 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