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违规情况 - 公司因2023年11月11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1] - 董事长陈洪民、代行董秘职责的朱海东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2] 后续措施 - 公司应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2]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3] 改进计划 - 公司将加强人员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3]
违规情况 - 公司因2023年11月11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1] - 董事长陈洪民、代行董秘职责的朱海东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2] 后续措施 - 公司应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2]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3] 改进计划 - 公司将加强人员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