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通知与记录 - 会议应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4]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