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容冷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