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容冷链: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青 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依法行使公司监督 权,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