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容冷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等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本工作细则的要求,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