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文件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信 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