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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精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亚通精工亚通精工(SH:603190)2023-10-27 17:58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 定,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