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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本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润本股份润本股份(SH:603193)2023-12-07 19:56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 一以上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工作;主任委员应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经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