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作为润本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经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议案和相关资料 进行审 核后,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资料的 审核,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 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本届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赵贵钦先生、鲍松娟女士、林子伟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