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本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动用资金的能力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