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 一般程序含财务部门准备、审计委员会审议等多环节[8]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0]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10] 审计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2]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天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约见前后任并评价[15]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5] - 拟改聘应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6]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9] 其他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等可提聘请议案[5]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后为前任陈述意见提供便利[16]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0]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存在严重情形,公司不再选聘[21]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