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润股份: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激励管理 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根 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激励计划(草案)》、《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