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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赛伍技术赛伍技术(SH:603212)2023-10-27 18:5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委员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或2次以上通报批评[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等[9] - 审阅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等[11] - 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性,督促整改[11] - 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11]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13] - 年度审计中与事务所协商时间、督促提交报告[15] 内部审计规定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22]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23] 事项审议 - 披露财报等信息、聘解会计师事务所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20] - 会议评议内审报告,决议呈报董事会[16] 报告披露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形成内控评价报告与年报同时披露[17] 其他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6]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