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6]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8] - 日常交易合同购买原材料等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9] - 日常交易合同出售产品等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信息报告制度 - 保密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超三人[14] - 报告义务人必要时两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16]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重大事项经批准后报董秘办汇总再报董事会秘书[16]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资料[18] -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联络人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9]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承担连带责任[19]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沟通和培训[20]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