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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洋发展: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镇洋发展镇洋发展(SH:603213)2024-04-11 16:07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 核 查 独 立 董 事 郑 立 新 先 生、包 永 忠 先 生、吴 建 依 女 士 及 前 述 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 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 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中 对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相 关 要 求 。 浙江 下 重 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镇洋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郑立 新 先 生 、包 永 忠 先 生 、 吴 建 依 女 士 的 独 立 性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并 出 具 如 下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