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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科技: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元利科技元利科技(SH:603217)2024-04-16 17:0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并结合《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具有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会计专业人士,并至少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