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ESG 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