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