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景旺电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行权/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等待/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