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 4月23日至5月3日对激励对象内部公示,5月15日公告监事会意见[6] - 5月2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日董事会出具自查报告[7] - 6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议案[7][8] 激励对象与数量调整 - 4名激励对象被取消、22名自愿放弃首次授予资格[10]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为471人,数量调为673.00万份[10]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调为419人,数量调为1,214.05万股[10]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为82.792万份,限制性股票调为270.058万股[10] 权益分派 - 2023年度以总股本841,874,087股为基数,每股派0.5元,共派420,937,043.50元[11] - 2024年5月30日披露分派公告,6月6日实施[11] 价格调整与授予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为15.32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为9.39元/股[14][16] - 6月13日向471名对象授予673.00万份股票期权,向419名对象授予1,214.05万股限制性股票[17][19] 合规情况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2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禁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