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0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8] - 2020年11月24日和12月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说明[8] - 2020年12月1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9] - 2021年10月27日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12] - 2021年12月10日部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股票[13] - 2022年12月26日部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股票,调整回购价[16] - 2023年12月7日回购注销部分股票,调整回购价[18] 数据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7名调整为136名[1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8.65万股调整为228.05万股[10]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50万股调整为60万股[12]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30,000股调整为36,000股[27][28][29] 业绩考核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率不低于50%[35]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率不低于75%[35] 业绩数据 - 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141,165,082.18元[39] -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1,248,086,692.45元,比2019年度增长约90.72%[39] 其他要点 - 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每10股转增2股[22] - 派息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有调整公式[23][25]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所获预留授予股票总数的50%[30][31]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对应不同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36] - 本次解除限售的18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等级均为优秀[39] -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39] - 公司需就解除限售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 本次回购注销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40] - 本次解除限售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申请办理相关手续[40]
大参林: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