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大参林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从而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管理制 度的规定认真监督管理、执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