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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大参林大参林(SH:603233)2024-04-28 15: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001万股,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38902099亿元[7]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0元[14] 股权结构 - 2013年3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2.7129335529亿元,按1:0.73720936折股比例折为股本2亿股[14] - 柯云峰持股5942.9921万股,持股比例29.7150%[14] - 柯康保持股4851.4222万股,持股比例24.2570%[14] - 柯金龙持股5942.9921万股,持股比例29.7150%[14] - 柯舟持股1091.57万股,持股比例5.4579%[14] - 公司股份总数11.38902099亿股,普通股11.38902099亿股,其他种类股0股[14]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1]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4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7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01]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10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5] - 公司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0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5]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和/或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