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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参林大参林(SH:603233)2024-05-20 19:21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决定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6] - 2024年4月29日刊登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6]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10点30分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至15:00[7]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783,782,403股,占比68.8224%[8]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3人,代表股份32,248,962股,占比2.8317%[9] - 中小投资者21人,代表股份86,662,383股,占比7.6096%[9] - 出席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816,031,365股,占比71.6541%[9]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815,885,877股,占比99.9821%[1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占比99.9821%[1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占比99.9821%[15]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占比99.9821%[1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占比99.9996%[17]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占比99.9828%[1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同意占比99.3838%[19] -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占比98.7574%[2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的议案》同意占比99.9995%[23]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占比99.9996%[25]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规定[10]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