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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新药业天新药业(SH:603235)2023-08-25 16: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文件,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