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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
五芳斋五芳斋(SH:603237)2024-07-23 15:4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185,750股,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273,527.00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8,273,527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8,273,527股[17] 股东信息 - 嘉兴市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7.56万元,占总股本的41.84%[17] - 浙江省嘉兴百货纺织品批发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总股本的8.24%[17] - 嘉兴食品肉类中心出资100万元,占总股本的8.24%[17] - 嘉兴酿造总公司出资80万元,占总股本的6.60%[17] - 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出资10万元,占总股本的0.82%[17] - 赵建平等582名自然人出资415.4万元,占总股本的34.25%[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74]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含1名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7] - 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后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7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8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8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8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公司原则上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89]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94]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至少一家证监会公布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01]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12] - 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