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一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6]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2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等[10] 工作流程 - 工作小组提供书面资料,会议评议后呈报董事会[13][14] 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