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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603258电魂网络(603258)2024-04-26 18:11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