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16] 股东会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失效[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9] 股东提案与候选人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2]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召集人应以公告通知各股东[27] -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披露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讨论董监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28]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东会通知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9] - 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通过身份验证的投资者有合法表决权[3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37] 投票权与表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8] - 特定情况董事、监事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2] 计票与结果 - 股东会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5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5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8] 决议通过与实施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0] 决议效力与期限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60日内可请求撤销[70]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71]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75]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