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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帝股份: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金帝股份金帝股份(SH:603270)2023-11-26 17:16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经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 秘书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