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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联翔股份联翔股份(SH:603272)2024-05-17 19:07

会议时间 - 《股东大会通知》2024年4月27日刊登,临时提案公告5月8日刊登[3] - 现场会议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召开,网络投票当日9:15 - 15:00[5] 股东参与情况 - 参与现场表决股东(含代理人)4名,代表6075万股,占比58.62%[7] - 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含代理人)8名,代表6753.4850万股,占比65.17%[7] 议案情况 - 审议16项议案,议案十一为特别决议议案[9][10][11] - 取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新增相关议案[3] 表决结果 - 议案十一特别决议程序通过,其他部分普通决议程序通过[12][13] 会议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