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大业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二次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 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2023 年 8 月 5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4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22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