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_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27 号 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2.关于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申报材料,2021 年发行人以 17 亿元现金收购山东胜通 钢帘线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将 2022 年 4 月 30 日确认为标的 资产购买日。后发行人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标的资产购买日由 2022 年 4 月 30 日更正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并对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因 该事项发行人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请发行人:(1)结合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前期亏损严 重、体量规模较大、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收购后业绩整 合改善计划等,说明收购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的原因,是否 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评估是否合理、交易对价是否公允,是否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2)说明收购后标的公司业绩实现情况,是 否达到业绩预期,收购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持续较差的原因,该 收购事项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3) 说明前期未将 2021 年 4 月 30 日作为购买日纳入合并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