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性,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27 号 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备案情况 请发行人结合募投项目备案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说明本次 募投项目是否能在备案有效期内实施,是否需要申请延期开工或 履行程序重新取得备案文件,是否披露备案有效期即将超期的相 关风险及具体应对措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1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问询函 根据申报材料,2021 年发行人以 17 亿元现金收购山东胜通 钢帘线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将 2022 年 4 月 30 日确认为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