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_7-3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3)第 598 号 7-3-1 中国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Tel:(+86 10) 8521-9100/9111/9222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3)第598号 www.deheheng.com 除非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术语、名称、简称的含义与《律师工作报 告》《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的文 件资料和事实进行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致: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委托为发行人本次发行 股票提供专项法律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