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3)第 236 号 BE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3)第236号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公告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了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 事项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