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激光雷达元组件项目”结项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的议案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2100万股,发行价每股25.87元,募集资金54327.00万元[4]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8712.07万元[4] -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等后,汇入监管账户募集资金为50483.11万元[4] - 截至2023年12月10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为397846.01元[11] 项目资金使用 - “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等三个项目结项,使用募集资金21703.57万元[7] -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结项,使用募集资金10147.90万元[8] - “激光雷达元组件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7169.33万元,待支付尾款39.78万元,节余0元[3] - “激光雷达元组件项目”实际投入占计划投入比例为102%[13] 资金用途调整 -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结项后,拟将7032.00万元用于“激光雷达元组件项目”,2548.2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 项目情况 - 公司“激光雷达元组件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相关生产和研发设备已投入使用[15] - “激光雷达元组件项目”结项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14] 审议情况 - 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项目结项并提交审议[15][16] - 保荐机构认为项目结项符合要求且不损害股东利益,同意结项[17][18] - 该事项经八届六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8]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