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旭升集团:旭升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旭升集团旭升集团(SH:603305)2023-10-23 17:21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 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董事, 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