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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升集团:旭升集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旭升集团旭升集团(SH:603305)2023-10-23 17:21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 立董事连任的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