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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升集团:旭升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旭升集团旭升集团(SH:603305)2023-10-23 17:21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