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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升集团:旭升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旭升集团旭升集团(SH:603305)2024-01-04 17:28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旭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一致 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