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集团:旭升集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 (二)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等; (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四)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 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如年审会计师在公司编制完 成财务会计报表之前进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审阅其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形成书 面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年度报告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宁波旭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